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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祁阳停车也要收费了,祁阳城区即将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数码_1678881844 11月前

重磅!祁阳城区即将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关于对《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祁阳市城市智慧交通项目(一期)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及《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拟定了《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祁阳市城市智慧交通项目(一期)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试行)》。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2023525日前通过信函和电子邮箱发表意见和建议,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反馈单位: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46-3222675,电子邮箱: 519368250@qq.com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59


        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祁阳市城市智慧交通项目(一期)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及《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411日向我局提交了祁阳市智慧停车项目(一期)所需审批资料,经价格调查、现场勘察、成本测算等法定程序后,结合永州市中心城区特定区域公共停车场及道路泊位收费情况,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定价方案:

 

.基本情况

        

        祁阳市城市智慧交通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是祁阳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着力解决市民停车难、停车乱的民生问题,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城区现有6883个公共停车位进行智慧化改造,搭建全市智慧停车统一管理平台和城市停车诱导系统,新建19个公共停车场约9000个停车位,配套建设停车场设备、充电桩及服务用房等,预估总投资约4.3亿元。该公司于202210月取得由祁阳市城管局授权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共分三期推进,一期建设主要内容是立足城区现有停车资源,甄选出“规划合理、权属清晰、便于管理”的11个公共停车场1389个停车泊位和17条道路内1876个停车泊位,共计3265个停车泊位实施智慧化改造,并搭建城市智慧停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期投入硬件路内前端设备、停车场停车诱导、网络设备云资源、指挥中心等12936804.81元(具体路段泊位数见附件)。

(具体路段泊位数见附件)。


.拟定收费标准


        实行分区域收费,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超时停车差异化定价的原则,核定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工作日800-2100,双休日、节假日900-2100(其他时间停车不收费);


       2.收费标准:首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首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5/30分钟,单次停放,每昼夜(0-24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第二天重新开始按标准计费。


(二)类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白天时段700-2000;晚间时段:2000-70024小时收费)。


        2.收费标准:白天时段内首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首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30分钟,晚间时段内1/小时,单次停放,每昼夜(0-24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第二天重新开始按标准计费。


(三)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停车场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公共停车场收费时段与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公共停车场泊位收费时段一致;


       2.路内公共泊位收费标准:首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首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30分钟,单次停放,每昼夜(0-24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第二天重新开始按标准计费。


       3.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白天时段内首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2元,首小时后每1小时计费一次,2/小时,晚间时段内1/小时,单次停放,每昼夜(0-24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第二天重新开始按标准计费。


        为有效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泊位周转率,避免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位,停车时间超过规定的免费停车时间的,不享受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优惠,计费时间从车辆进入停车场起计算。


(四)优惠政策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以及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于收费。


        2.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的车辆,暂扣期间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由执法部门承担。执法部门通知车主领取扣留的车辆,车主逾期未领取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由车主自行承担。


.定价依据和理由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二)理由:一是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有效的城市停车设施得不到高效利用,停车乱、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成为我市城市管理顽疾,对市民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实行智慧停车项目主要是全链条化解停车难题,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智慧停车服务。二是目前永州市中心城区实行了停车收费,参照中心城区特定区域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超时差异化收费标准,其中:以一类区域为例,车行道临时停车泊位:首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按一小时计算,首小时收费标准4元,首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2/30分钟,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首小时之后1.5/分钟;公共停车场:白天时段首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按一小时计算,首小时收费标准4元,首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5/30分钟,晚间时段1/小时(详见永发改价费〔202115号文件)。三是结合祁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祁价成测〔202301号成本测算结论。浯发集团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固定资产投入及折旧、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按照设计每天收费为13小时360天计算,每小时泊位停车费用为0.404元,实际运营采取有效时间每天2小时计算,每小时泊位停车费用为2.63元,该测算结论不含各种税费及合理利润。如不能满足上述测算要求,则会导致成本进一步增加。


.方案拟执行时间和期限


         拟定方案通过后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贰年,期满后重新报批。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文件执行,期间省、市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祁阳市路内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泊位一览表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55


祁阳市路内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泊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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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蓝逸xoxo
    11月前 2
    哈哈,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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